夫妻財產分割是令人頭疼的一件事。若有一方轉移、隱藏財產更加難以處理。在發(fā)現(xiàn)有轉移財產時,當事人應該采取什么措施補救?怎么舉證?下文是華律網為大家整理的知識,歡迎大家閱讀!
一、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如何處罰
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(guī)定,離婚時,一方隱藏、轉移、變賣、毀損夫妻共同財產,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,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,對隱藏、轉移、變賣、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,可以少分或不分。
離婚后,另一方發(fā)現(xiàn)有上述行為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。人民法院對前款規(guī)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,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(guī)定予以制裁。
這里的“制裁”形式包括:訓誡、罰款或拘留等。
可 見,離婚時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后果是嚴重的。對此,在遭遇一方轉移財產后不能以非法對非法,即不能強行搶回這些物品,而應當及時向法院反映情況,經法 院查證屬實后,可以對轉移財產進行分割。如果已經掌握了隱藏財產的地點,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,以便于今后財產分割后的執(zhí)行。
二、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舉證責任
1、一方有隱藏、轉移共同財產嫌疑,且不能證明該款項合理用途的,應當推定其仍持有該款并予以分割。
根據(jù)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(jù)的若干規(guī)定》第二條之規(guī)定:“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(jù)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(jù)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(jù)加以證明。沒有證據(jù)或者證據(jù)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,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。”
這就是“誰主張誰舉證”的原則。
2、離婚雙方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,如果其中一方隱藏、轉移、變賣或毀損夫妻共同財產;
或者其中一方利用偽造的債務關系,企圖將偽造的債務變?yōu)榉蚱薰餐瑐鶆眨屃硪环匠袚鷥斶€責任,以侵占另一方財產的,法院將依法保護利益被損害的一方權益,對隱藏、轉移、變賣、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,可以少分或不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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